[摘要]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月22日下午举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月22日下午举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
记者时间在现场获悉,自2010年2月23日起,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同时暂停发放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暂停二次申贷,可贷额度由30万降为20万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此次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两点:,降低可贷额度,将公积金个人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即夫妻双方可贷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0万元;第二,暂停发放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资金紧张情况下,为保证相对公平,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均暂不办理。
此前南京市公积金政策最近一次调整是在2009年的10月9日。(南京公积金政策重大调整二次贷款15万元)
上次政策调整的政策细则:
1: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45调整为0.3.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2月22日下午,举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
2:对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其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
3: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全部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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