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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博弈调控推出"限价令" 或被其它城市效仿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11-10 19:35

[摘要] 11月10日,广东中山市政府发文称,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中山市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按最新要求执行。中山“限价令”有一个非常明著的特点,就是有明确的时效性,有效期仅51天。

(来源:和讯房产)消息 11月10日,广东中山市政府发文称,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中山市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按要求执行。中山“限价令”有一个非常明著的特点,就是有明确的时效性,有效期仅51天。

对此,世联地产研究部认为,中山市政府此举明显是为了应付年终中央政府对房价控制目标考核的压力而出台的临时性措施。这也许反映了很多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虽无继续打压房地产市场之心,但面对着中央政府强大的调控决心,显得十分无奈。

中山房价已超控制目标

早在今年4月初,中山市政府已经公布2011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涨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而在年初中山市政府预期GDP增长11%。据此测算,中山市政府要将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在5853元/平方米以下,才能实现房价控制目标。

世联数据平台显示,今年1至9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6034元/平方米,而2010年的均价为5273元/平方米,涨幅达14.4%。如果以月度成交均价计算,9月份中山市新建商品住房均价6336元/平方米,比2010的均价增长20.2%。无论以何种方式计算,中山新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已 过了中山市今年1至9月份的GDP增幅。据中山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山市今年1至9月份GDP同比增长13.6%。

中央地方调控矛盾凸显

中山“限购令”的出台,有助于政府完成房价控制目标,也充分暴露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问题上的深层次矛盾。

一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调控目标存在较大的差异。地方政府作为调控政策的执行者,其利益诉求与开发商是基本一致的,但与中央政府的利益诉求是相背离的。房地产的繁荣不仅能够带来GDP的高速增长,也能带来丰厚的土地出让金。因此地方政府在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时没有任何的利益驱动,只是被动地完成中央政府交办的任务。在这种激励模式下,地方政府对待调控的基本态度是能拖则拖。不管是珠海的限购限价还是中山的限价都赶在年底出台,关键原因是之前价格上涨过快,如果不加以控制难以完成上半年设定的房价控制目标。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选择调控政策时,只要能选择限价不会选择限购。相对于限购,限价政策对市场的影响相对温和,不会造成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大幅下降。只要有成交量做支撑,价格就能基本稳定,开发商和政府的就能得到有效保障。限价目标的完成,不仅能够减小来自于中央政府的压力,减小出台限购的可能。因此限价政策,能够有效平衡开发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必将成为地方政府的。

中山“限价令”或被仿效

随着年终的到来,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考核让地方政府的神经开始紧张起来。今年以来,一些房价上涨快速而且没有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精神出台“限购令”的二、三线城市政府,如东莞、惠州、南阳、包头、唐山、泉州等多个城市的政府,将面临着被问责的风险。为了完成房价控制目标,避免被问责,这些城市的政府或仿效中山的做法,推出临时的限价措施。

世联研究认为,不管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主观意愿如何,在房地产市场价格转向松动之际,珠海“双限令”和中山“限价令”相继推出,充分表明了现阶段中央政府将继续严厉调控房地产市场,不会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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