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8日,江苏省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通知称,该市将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给予奖励,奖励额最高达所购房屋合同价款的6‰。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该政策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
来源:东方早报
地方政府鼓励购房又添新例,不过这次针对的仅是非毛坯房。
5月8日,江苏省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通知称,该市将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给予奖励,奖励额达所购房屋合同价款的6‰。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该政策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
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称,该市购买成品住房的奖励政策,在审核时会加上“首套房”这一标准。
所谓成品住房,即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俗称“非毛坯房”。
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昨日强调,该市的这一政策不会取消。勾凤诚解释,扬州出台这一政策并非为刺激楼市,而是响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节能环保。
勾凤诚称,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曾牵头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下发文件,要求江苏省各市提高自身新建成品住房比例。到2015年,扬州市成品住房的比例要达到40%,而目前扬州市这一比例只有不到5%。
“将鼓励开发商建成品房”
在监管层多次重申调控不动摇的背景下,扬州此时出台鼓励购买非毛坯房政策,压力不小。
按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进行不同额度的奖励: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
“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新华日报5月8日披露这一政策后,扬州市房管局网站上一度无法查询这一文件,但在当天下午,扬州市政府网站连发三条文件。其中,不仅有《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还包括“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勾凤诚所说的“响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正是来自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该文件中,确有关于推进成品住房建设的表述,“到2015年,苏南城市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的比例达60%以上,其他地区达40%以上”,“对购买新建成品住房且属于套住房的家庭,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勾凤诚解释,目前扬州市民习惯于买毛坯房,而市场上成品住房楼盘较少,因此除了决定对买房人进行奖励外,政府还对建造成品住房的开发商做出了鼓励措施,“建造成品住房的开发商,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相关费用上可以缓交,并要求金融机构对这类开发商进行扶持。”
据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介绍,去年以来,江苏省里以及各市都在不断探索给予成品住房怎样的优惠政策,以推动成品住房的发展。“其中,税费补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各市其实都在酝酿,只不过大都还没有落实而已。”
“执行时仅奖励首套房”
而且,扬州这一鼓励政策,在执行时可能也将仅针对首套房。
勾凤诚解释,扬州没有实行限购,居民购买二套房、三套房是否也能享受成品住房奖励,通知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他们会在审核环节上把首套房这一标准加上去。
扬州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一孙姓负责人也称,奖励对象只针对新购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政策实行范围为扬州市城区,下辖郊县可自行决定是否实行奖励政策,奖金由下辖郊县自己解决。
至于执行期限设定为一年,勾凤诚称,“是想看看效果如何,如果效果不错,一年后还会继续执行。”
虽然扬州坚称出台鼓励购买成品住房的政策,与“托市”无关,但扬州楼市当下的低迷确有数据支持。
按扬州市房管局公布的数据,1-4月,扬州市区商品住宅合同成交31.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79%。4月,扬州市区商品住宅合同成交9.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18%,环比减少17.42%。
在勾凤诚看来,调控以来,扬州房地产市场的成交、价格呈稳中略降的态势,总体较为健康平稳,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目前城区均价在7000-8000元/平方米。
业内人士称,从最近一年来扬州市房地产市场数据看,该市房地产市场总体还算“中庸”,尚没有发展到特别差的程度,地方政府还不至于急着出台政策来救市。
是否救市行为引争议
即便如此,质疑声也不在少数。
某上市房企副总裁直言,扬州在目前的这个时点,在目前的楼市背景下出台这样一个政策,将其解读为救市很正常,“不是直接救市,而是有保有压,有针对性。”
该副总裁说,按扬州城区7000-8000元/平方米的新房价格算,购一套成品住宅能获得的奖励可能只有几千元而已,而且能获得这一奖励的群体也不会很大,能影响到的楼市成交也有限,但这一政策所释放出来的信号意义更大,“如果这一政策被市场解读为救市,那也是地方政府愿意看到的。”
上海盘谷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宋海也认为,由于奖励金额较少,符合奖励条件的人群有限,扬州市出台的这一政策尚达不到救市的高度。
但宋海提到,建造成品住房的开发商可以缓交相关费用,对缓解开发商的现金流压力有很大帮助的。
同时,宋海还提到,这一鼓励政策客观上确实能促进买房,促进一定的楼市成交,有一定的信号和积极作用,“这一政策立即引发的热议,也表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是多么的风声鹤唳。”宋海判断,与此前很多地方刚出台就夭折的“救市”政策不同,此次扬州出台的这一奖励政策应该不会“短命”。
今年2月,安徽芜湖出台新政,拟对该区域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且可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该“新政”发布三天即被叫停。
路透中文网昨日分析称,从佛山到成都再到芜湖,每一次的地方松绑调控政策,都难逃失败的命运,显示了中央调控从严的决心,但屡禁不止的地方微调背后,则是被土地收入所绑架的地方财政。
来源:房天下
无锡房天下讯:昨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奖励。 》》》点击进入扬州房产新政
此外,从优惠的幅度来看,如果按照扬州住宅平均价格8000元/平方米、购房者购买100平方米计算,优惠幅度也在也在4000元左右,应该来说,对于当地有实际购房需求的人群来讲,尽管幅度不是太大,但也是有一定的鼓励作用的。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单从扬州出台楼市新政来看,扬州新政有违背“自住需求”原则之意,有“救市”的倾向,有可能被叫停,具体原因如下:
当前大多数“微调”政策还称不上救市,政策基本上还是围绕“自住需求”进行,政策并没有偏向投资性和改善需求,如果政策导向偏向这两类需求,笔者认为这才是真正“救市”之举。
而江苏扬州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房,不分鼓励哪类住宅需求入市,基本上是和前期芜湖新政如出一辙,这个新政有已 越“自住需求”微调政策这个范围,有可能导致一些非自住需求尤其是投资型投机性需求入市,这样,有可能会使前期调控政策功归一篑,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政策还有可能被快速叫停。
回顾一下之前各地及本次扬州出台措施 “救市”原因,无非两个:
、整体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持续低迷,房地产行业本身及相关产业发展也受到连锁影响,从而影响整体经济的复苏及发展;
第二、房地产市场成交量低迷,开发商资金面相对的紧张,拿地意愿也会降低,对于政府比较关心的土地财政来讲,有可能会因为开发商拿地意愿的降低而导致土地财政收入减少,这也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出台“救市”措施,挽救土地财政面临的尴尬。
尽管之前各地及本次扬州出台的“救市”措施过度,超越“自住需求”范围,但是,整个楼市仍然需要“刺激刚需”入市的微调政策。
从范围内政策变化情况来看,楼市调控已经呈现出定向宽松或局部放松的迹象,但是,在地方政府频发“微调”信号的同时,中央层面关于调控的态度并未出现实质性松口。上海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买二套房政策的叫停,佛山松绑版限购令半日游,芜湖免契税补贴买房新政被叫停,多数原因是由于这些政策放松过度等原因。从这个角度而言,政策并没有偏向投资性和改善需求,政策调控的大局仍然是偏向以“自住需求”为主。
从调控效果来看,在楼市调控效果来之不易的今天,笔者也同意“抑制投资购房需求,支持合理购房需求”,但我们不能把“支持合理购房需求”当成楼市“救市”的政策,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楼市“刺激刚需”政策称不上“救市”。原因如下:
、“抑制投资购房需求,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的结果已经导致市场“以价换量”,但是当前市场成交量并未出现持续回暖态势,反而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如果后市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持续低迷,这将影响到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也将影响到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行业,应该保持和支持市场合理购房需求积极入市,而并非打压这些正常需求。
第三、当前“微调”政策还称不上救市,政策基本还是围绕“自住需求”进行,政策并没有偏向投资性和改善需求,如果政策导向偏向这两类需求,笔者认为这才是真正“救市”之举。
从近期政策层面变化情况来看,武汉、沈阳、广州、南京、南昌等城市近期上调公积金贷款余额上限,甚至武汉市出现公积金贷款购置首套房可以首付两成的做法,笔者认为,这样的“刺激刚需”入市的政策也称不上“救市”,也没有必要大惊小叫。
因此,笔者认为,如果整体市场成交量持续低迷不振,有可能会有一些点式微调政策刺激自住需求入市,促使成交量回升,比如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等方面对于首套房置业者的进一步的定向宽松,降低购房者入市的门槛。这样,就有可能使下半年楼市的成交量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以最终使今年商品住宅市场成交量达到基本和2011年持平和略高于去年市场成交水平的状态,维持房地产市场交易量相对平稳健康发展。
(文/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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