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16个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16个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16个省(市)中,要求限购的城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住房限购措施,限购操作流程和日常管理基本规范;加大了对捂盘惜售、无证售房、销售现场违规、发布虚假信息等违规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首套住房、二套住房认定和信贷政策,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政策,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执行较为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得到单列和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供应总量的70%的政策得到落实,土地出让方式逐步完善,住房用地供后监管不断强化;在房屋交易环节认真执行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类税种政策,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力度不断加大,多数地区积极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阴阳合同”造成的税收损失明显减少。总的看,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调控成效不断显现,投机投资性需求得到有效抑制。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已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明确整改意见,要求各有关地方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出现放松调控政策苗头的地区立即予以纠正,并强调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放松调控;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管理,提高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稳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要求各地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预售许可管理,全面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对于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地表示将认真加以整改。目前,有的已整改完毕,有的正在抓紧整改。
这次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表明了中央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等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对执行调控政策不力、放松调控政策的地区,要实行问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将在此次督查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并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