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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变居住证 江苏户籍改革让流动人口更安心

中国  2013-11-25 08:28

[摘要] 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其实在户籍改革、城镇人口落户等方面,江苏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其实在户籍改革、城镇人口落户等方面,江苏一直走在的前列,截至2012年,全省城镇人口比重已达63%,而南京的城镇人口比重更是达到80.23%,位列全省之首,高出全省平均值17%还多。

揣着暂住证张师傅忧虑多多

“暂住证马上要取消,要改居住证啦,有了居住证咱外地打工的也能缴社保?子女还能在南京正常上学,借读费也不存在了?”45岁的来宁务工人员张绍军有点不敢相信。就在这之前,《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正式下发并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申领居住证。有了居住证,可解决社保、子女上学等一系列问题。这则消息,温暖且令人感慨。多年来,一亿多农民工在城市里生活打拼并做出巨大贡献,却缺乏包括子女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权利。这种城市“户籍差别”所造成的“身份差别”,以及“身份差别”所造成的“权利差别”是张绍军等外来务工人员心中的痛。

张绍军初中毕业不久就从老家来到南京打工生活了,至今已经二十多年。也就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开始,他就已经领取批暂住证,至今已换过几个这样的“小本本”。“这个证就是身份识别用的,以前晚上上街的时候经常有联防队员查,这时就把暂住证掏出来,核对过身份后就会放你走。另外有亲戚来寻,到派出所可以查到自己的信息,方便寻找,其他别无二用!”

张绍军有两个孩子,女儿今年20岁,如今已是宿迁一所大学的学生。按道理,父亲一直在南京上班,她理所当然要到南京来读书,可小丫头却一直在泗阳老家念的小学、初中、高中。“那时候我们也想把她弄到身边来读书,毕竟那样更放心。可一来当时经济条件不允许,二来只是个持暂住证的暂住人口,人家学校根本不收!”

张师傅还有个儿子,今年15岁,在南京一所中学念初三。“就是这样,像我们持暂住证的还是享受不到本地人的待遇,小孩小学借读交了3000块,初中借读三年交了5000块!”

“像我保险也没办起来,要是以后攒够了钱,想买套小房子,可能人家银行都不会贷款给我,因为我没办社保啊,银行贷款条件比较严格,你没缴社会保险贷款估计办不下来,想要落户更好似天方夜谭!”张绍军对此有很多忧虑。

居住证制度可解张师傅忧虑

可能过不了多久,张绍军的忧虑就可以解除了。早在2011年4月1日,苏州在江苏全省率先试点推出居住证制度,年满16周岁的外来人口,凡拟在苏州生活半年以上,即可申请居住证,而不足半年的,则可申请短期居住证。办证,无需其他条件,而且免费。目前,已经发放10万张。如今,这项居住证制度将要在全省推开。据有关部门预测,到明年上半年,全省外来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发放将基本到位。

那么,居住证和以前的暂住证有何区别呢?江苏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的“江苏公安机关创新管理服务群众二十条措施”中曾提到,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有效证明。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权利设计包括以下这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县级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就读,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加收借读费及其他费用;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传染病防疫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或资格登记;参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通过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江苏将形成阶梯式的落户政策通道。即流动人口如果符合居住地现行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直接落户;对于暂时不符合居住地现行户口准入条件的,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符合一定条件(住房、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等)后,可以享受落户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其适当降低户口准入标准。

过去十几年江苏户籍改革一直走在前列

其实,江苏的户籍制度改革一直走在的前列,除了此次推行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之前的十几年里江苏一直在户籍改革方面花大力气。

1997年年底以前,从农村迁入小城镇都难,那时有进城人口计划指标。1997年底,江苏省政府批转了省公安厅《关于江苏省小城镇户改试点方案和关于加强农村户籍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农村选择24个小城镇进行户改试点,开始在农村进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规定凡是在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就可以在小城镇登记常住户口。这一户改试点城镇1999年扩大到382个,2000年在全省所有建制镇开始户籍制度改革。

2003年,江苏省政府批准了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从此,江苏建立起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居民户口”。

同时,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城市在引进人才、投资、购房落户等方面的条件限制,鼓励智力移民、投资移民,降低进入城市的门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可在城市先落户后就业,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在城市工作满2年的,以及进入城市投资兴业的,可在城市落户。而且,江苏还取消了对申请迁入城市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

2008年10月,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鼓励在各行各业表现突出的农民工,特别是有技能的农民工落户江苏省城镇。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4月8日,苏州市吴中区达门船用配件公司电工技师王兵领到了一份户籍准迁入证明,从而成为苏州颁布“农民工落户城镇”政策以来,首位落户的外地农民工。

今年9月,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更是决定对江苏康润农业科技公司部门经理刘勇等“十佳农民工”、金陵船厂职工李有毅等90名农民工给予奖励。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对受表彰的100名全省农民工,依照本人意愿,准予其将户口由原籍所在地迁入就业地城镇落户。

户籍改革带来城镇繁荣 南京城镇化率破80%

江苏十几年的户籍制度改革走下来,已经让不少像张绍军一样的外来流动人口真正成为了城里人。从江苏省统计局2012年人口统计年鉴可以看到,截至2012年,全省总人口达到7919.9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4990万人,城镇人口比重达到63%。

根据南京市统计局今年4月1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南京市常住人口达816.1万,比上年末增加5.19万,其中,城镇人口所占比重,即城镇化率首次突破80%,达到80.23%,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成为全省城镇化率超80%的城市。

去年南京城镇化率在较高平台上有所提升,主要得益于郊县镇街进一步整合归并、整合资源,加快城乡统筹。去年全市有建制镇19个,比上年减少10个,撤并的建制镇全部转入街道建制;村委会452个,比上年减少119个。

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南京常住人口12年内增加204万,人口规模扩大1/3,城镇化率提升9.14个百分点。目前,南京城镇化率分别高出全省、7.23个和27.66个百分点。按城市化发展六阶段理论,江苏处于城市化的高度发达阶段,而南京已进入城市化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自我完善阶段。今年南京将溧水、高淳撤县设区,对城市化发展又是一个促进。记者 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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