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私家车数量增长,住宅小区的停车位越来越紧张,停车成了令人头疼的问题。近一个月,“12345”热线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的投诉达20多起,问题多集中在地下停车位的租和售,地面停车位该不该收费等。为此,记者将一些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随着私家车数量增长,住宅小区的停车位越来越紧张,停车成了令人头疼的问题。近一个月,“12345”热线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的投诉达20多起,问题多集中在地下停车位的租和售,地面停车位该不该收费等。为此,记者将一些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车位“只售不租”,按规定可对开发商罚款
家住南长区九龙仓时代上城B区的杨女士反映:因时代上城开发商不提供停车位,业主只能将自家的汽车停靠在A区西门与B区东门之间的无名路上,存在安全隐患。她咨询开发商时,却被告知停车位只卖不租。
针对杨女士反映的情况,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具体的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但是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有一定的执法条件,没有强制规定,遇到这类问题一般是由区级的房管部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大多数开发商还是支持新条例的。如果有小区车位卖不掉,而开发商拒不出租的,根据规定,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安置房小区收取业主停车费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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