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谈及户籍制度改革时指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出台具体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新华社)
基 本 原 则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发 展 目 标
2020年实现1亿人口在城镇落户
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政 策 措 施
建立居住证制度
居住年限挂钩基本公共服务
《意见》指出,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意见》还指出,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中新网)
随迁子女逐步在当地高考
《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意见》要求,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新京报)
不得以农民放弃“三权”
作为落户城市前提条件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赵阳昨天表示,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分配权),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农民放弃或者退出“三权”作为落户城市的前提条件。大家注意到之所以讲现阶段,是根据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的成熟程度作出的科学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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