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因为这张 住了七年的房子差点就不是自己的了,现在终于可以拿到房产证了!”昨天,锡山区严女士拿到刚补好的购房 激动不已,迫不及待要去办理房产证。为了取得这张 ,近她不知跑了多少次房地产商,咨询了多少个单位。
“就因为这张 住了七年的房子差点就不是自己的了,现在终于可以拿到房产证了!”昨天,锡山区严女士拿到刚补好的购房 激动不已,迫不及待要去办理房产证。为了取得这张 ,近她不知跑了多少次房地产商,咨询了多少个单位。
记者了解到,2007年,严女士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付了首付后,公司开具了预售款 ,年底后一笔付清余款,房产公司还是开具了预售购房款 ,没有开具用于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购房正式全额 ,而严女士不是很清楚其中规定,加上当时也不急领房产证,所以一直没有索要正式 。
时至今年5月,严女士要办理房产证了,拿着几张预售款 去办理,才知道要正式全额 ,于是折回去找开发商,此时开发商已经“人间蒸发”怎样也联系不上。这下严女士着急了,到处咨询求助,后经人提醒,试着打进锡山地税电话投诉,地税工作人员辗转帮她找到开发商补办了正式 ,她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
据地税人员介绍,该开发商几年前由于没有经营行为, 已经停供,无法与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取得联系,税务人员到处打听,大海淘沙般地寻找企业,终于在一家有部分名称相同的关联企业找到踪迹,该关联建筑公司还保存着开发商的经营、财务资料,锡山地税工作人员通过关联公司根据相关资料为严女士开具了全额 解决了问题。
据工作人员介绍说,“像严女士这种情况工作难度 大。准确核实情况后,不仅要做通企业的工作让其 ,还要协调多个部门共同解决。”因此,地税人员提醒市民,购房时一定要有索要 的意识, 是全款付清后开发商应该开具购房正式全额 ,以免给自己后期办理房产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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