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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房资格查询系统出炉!附限购新政最新情报

外国商品搬运2018-05-18 09:25:41

留言已经2千多条

加上之前的,一共有3千多条

(稀饭真的分身乏术了。。。)

总体来看,问的的就是买房资格的事情

稀饭也试了下网上现有的买房资格查询器

试过之后

还是自己亲手做一个吧,哈哈

本文分四个部分

部分:情报第二部分:常见概念第三部分:查询系统第四部分:问题答疑

接下来进入我们的正题

↓↓↓

部分:情报

1

1、很多人是新落户的,可能看到社保条件就傻了,经过反复确认,新落户人员社保购买区域没有限制,成都市社保就行!没有区域限制!

这一点这样理解:如果你是天府新区户口,新落户,政策要求12个月单位社保。那么你只要是成都市的社保,单位是天府,就能买天府新区的房子。注意,这一点不要和第三点混淆!

2

2、三年限售,时间节点是5月16日00:00,此前仍然执行旧政策,此后执行新政策。(以网签时间为准)

3

3、针对于此前的户口或者24个月单位社保的要求,没有变化哈。有些人会拿点来套,比如,是不是都江堰户口有2年单位社保就能随意买?不是,比如要买高新区,仍然要看你单位注册地是高新区,参保地是高新区。

4

4、天府新区和高新区不能买11区(高新西区、成华、温江等11区),可以买三圈层。

5

5、11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之间可以互买。

6

6、2016年10月1日后买过新房的不能买

7

7、跨区购买仍然可以,除了天府和高新不能互买以外。其他区域还是参考之前的跨区购买。

第二部分:常见概念解释

1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何界定?

答: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购房人是否具备我市户籍作为界定标准。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比如张三不具有本市户籍,但已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若仅以张三本人名义购房,无论其家庭成员中是否有我市户籍人员,均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标准执行限购政策;若张三与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成员共同购房,可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标准执行限购政策。

2

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如何界定?

答: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包括以下情形:

(1)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

(2)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

(3)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3

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如何界定?

答: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4

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后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能作为单独的一个家庭申请购房,应作为其子女的家庭成员审查住房限购资格,但本次限购政策实施前父母已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改变其子女家庭类型。

比如张三父母通过投靠张三将户籍迁入我市,只能作为张三的家庭成员购房,但张三父母在本次限购政策实施前已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比如张三是成年单身居民家庭,

张三父母通过投靠张三将户籍迁入我市后,张三仍算作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张三或其父母才能在限购区域新购买住房;比如李四的父母不是通过投靠的方式将户籍迁入我市,其父母可以作为单独的家庭申请购房。

5

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如何认定区域购房资格?

答:两人及两人以上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要求至少有一个人具备拟购房区域的购房资格。

6

新政对连续缴纳社保有何要求?

答:新政要求在拟购房所在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主要看购房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否在相应区域,该工作单位在四川省社保局、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的社保均可予以认定。

7

离异未满两年的,其住房套数具体如何计算?

答: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按离异前的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计算,包括离异前其本人和原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8

比如张三购房时离婚未满2年,其申请购房时,需查询其离婚时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住房情况并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新购住房什么时候可以转让?

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9

本次住房调控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18年5月16日零时开始实施。

实施之前:

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

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

按原政策执行。

实施公证摇号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批准预售时间在2018年5月16日以前且尚未开始报名登记的商品住房项目以及批准预售时间在2018年5月16日以后的商品住房项目,按新政策实施。

比如张三已于此次政策实施前购买了1套商品住房,并已经与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拟订合同,在销售现场公示系统和成都透明房产网上均查询到该房源状态为“拟订合同”的,按原购房政策实施;

比如张三在成都房协购房登记平台上参加了2018年5月16日前批准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摇号报名登记,按原购房政策实施;比如张三购买的是2018年5月16日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开始报名登记的商品住房项目,按新购房政策实施。

带着上面这些知识

看不懂也没关系。。。

就开始进行买房资格测试啦!

第三部分:查询系统

1

进入系统

成都本地宝微信对话框输入购房资格:进入购房资格查询系统!

2

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对应选项

继续选择你的情况

3

得出结果

就这么简单~

第四部分:问题答疑

1

外地户口 青羊区社保24个月,可以买11区的房子吗?

回复:可以。

2

你好,我之前在四川其他市买的社保,后来辞职马上在成都买的社保,可以把之前的社保转到成都来和现在的社保合并吗?如果可以,之前的社保也算购买时间吗?

回复:不能,不算。

3

请问天府新区集体户口能买青羊区房子吗

回复:不能

4

户口上个月刚迁完现在被限了,非天府新区社保已经买够2年了,我想咨询下如果现在换公司买天府新区社保,中途不断,是不是其他11个区域也不能买了?

回复:别换区域买社保,你是想买天府新区吧,你现在是天府新区户口的话,因为你已有12月单位社保,所以你可以买天府新区房子。

5

本地宝亲,你好,我看到你们说新落户不限社保区域,那么这个新落户怎么界定呢?

回复:新落户就是成都户口不满24个月,至于从某区迁移到某区的情况,工作人员还在向上反映,还没有给我答复。

6

稀饭,是不是只能买社保所在区的房子了。青羊区的社保可以买11区的房子吗,还是只能买青羊的

回复:11区都可以买

7

我的户口在天府新区,我的社保在高新区,并且社保只有一个月,那我12个月社保缴满了后,能不能买双流的房子呢?

回复:不能

8

公司没买社保,自己在五城区买了三年社保,一直买着,所以个人买的社保可不可以参与买房呢

回复:不能。。

9

已婚,两人落户高新区半年,单位在高新区,单位社保交的是省社保。在高新区有一套房,还可以在高新区再买吗

回复:可以的

10

见笑地问个问题,三圈层和11区是啥概念?

回复:11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三圈层: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11

夫妻二人都是高新南区户口 今年初在双流区经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 但房子还没有下达房产证 现在新政实施 我们购买的房子受不受影响?(家庭落户高新一年多,单位社保缴纳的是成都市区管辖社保 不归属任何一个区)

回复:新政施行之前,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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