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者按:房价与婚姻看起来不搭边的两个事物,可仍旧有网友发现了其中的联系,近日,有网友总结,随着房价的上涨,离婚率也逐渐攀高。也有网友称离婚率暴涨的时机,正是楼市限购出台的时期,假离婚规避限购的现象层出不穷。
新婚姻法与房子的那点事儿
2009年元月结婚前,陶亮就已全额出资购买了一套三居室住房。婚后三个月,在妻子练翠的要求下,陶亮出具了一份《赠与声明》,明确表示将房子的一半赠给练翠所有。2011年8月25日,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诉请离婚。练翠以《赠与声明》要求分得一半房屋,陶亮则要求撤销《赠与声明》。
法院驳回了练翠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而本案的房屋并未分割交付,《赠与声明》也并没有办理公证。 【详细阅读】
2005年5月博伟与海菲婚后不久,博伟父母即出资为博伟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以博伟名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博伟与海菲由于性格不合,时有争执。2011年9月20日,双方因实在难于一起继续生活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海菲以房屋购买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博伟一人所有。因为《婚姻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本案所涉房屋正是由博伟父母单方出资购买,且只以博伟名义办理了产权登记,海菲并未作为所有人之一。 【详细阅读】
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发布后,着实影响了城市女性的购房观。昨日发布调查报告,称在2011年中,女青年和男青年的购房比例为45:55,已经接近均衡。
这项调查从去年4月份开始。在为期7个月的调查时间内,调查组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数十个大中小城市置业者展开调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参与调查总人数达到24.3万人,其中10个重点城市参与调查人数达13.4万人。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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