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余额不足个人可补缴;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一个家庭可夫妻参贷,最高可贷80万元……近日,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多项利好购房者的政策。
来源:浙江在线
昨天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从7月1日起,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宁波市区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上调为20735元,比2011年度增加2620元;限额不变,依然为1310元。
宁波市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职工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宁波市市区内工资标准(1310元)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月平均工资高于20735元的按20735元计缴。
从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以职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据都市快报见习记者张文静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