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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十大案件:90岁老人为夺房产折腾闹分家

无锡新传媒网  2011-12-31 12:13

[摘要] 夫妻间出现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今天(12月30日)上午,记者从无锡市中院了解到,在公布的“2011年十大经典案件”中就有这么一个案件,该案也是全国首例婚内财产分割案。

7、王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宜兴法院审理)

【案件】2002年9月22日,王伟驾驶自卸大货车将汪某撞伤,法院判决王伟赔偿汪荣财医疗费58671.11元。执行过程中,因肇事车辆仅有保险证,未签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拒绝协助理赔。被执行人王伟为规避执行,有意回避法院执行人员。经调查发现,王伟已于2007年2月委托他人通过诉讼,自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公司处获取了保险理赔款50000元,但一直未履行判决。法院在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将王伟拘传到院。经说服教育,王伟仍拒不履行,遂被法院移送至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王伟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点评】点评:2011年5月,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在法院系统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本案是法院利用刑事制裁手段,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处罚力度的典型案例,具有积极地示范意义和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案通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采取了有效的反制措施,增加规避执行行为的违法成本,遏制和扭转规避执行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

8、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

(崇安法院审理)

【案件】2009年9月,原告薛某(86岁)与被告陈某(90岁)因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处理问题发生纠纷,薛某于2010年4月诉至崇安法院要求离婚。该案审理过程中,陈某称71万元拆迁补偿款中的26.4万已经用完且拒不说明26.4万元款项用途,后法院因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 2011年8月19日,薛某认为陈根福隐匿、转移26.4万元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害其利益为由诉至崇安法院,要求分割71万元拆迁补偿款。法院判决该属原被告共有的71万拆迁补偿款由夫妻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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