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操作难点一:家庭套数如何核查
家庭住房套数是由住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对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这对于上海、北京这类大城市来说,应该可以做到,但对于一些还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中小城市来说,买房者完全有可能在自己出具的书面证明上“动手脚”,从而逃避二套房的首付和利率限制。
另外,目前部分地区房屋登记还是以个人为单位,除非夫妻联名购房,否则无法核查一个人的购房记录时得知其配偶是否有房产;如果父母给子女的房屋没有过户,那么即使子女对房屋具有全部支配权,也不能算成子女的财产。
对此,通知有相关规定:由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没法查询的由借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的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将记作不良记录。提交保证书的效果如何,有待实践检验。
操作难点二:异地购房如何认定
由于范围内民政系统、银行征信系统、房产系统、资产系统相互之间均不联网,比如有客户之前在外地买过房,且无贷款,银行难以查出该记录。而且省和省之间、本省本市区县的住房登记信息也相对独立,要想获得购房者在本市的房产信息,需要到所有区县都查询一遍,理论上可以实施,但执行起来非常麻烦。
中原地产一位人士曾举例称,由于民政系统内部并未联网,夫妻中非本地的一方,可回原籍开出单身证明,最后可以以个人名字购得“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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