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操作难点三:缺少实施细则 银行执行力度如何控制
由于缺少细则,“认贷又认房”的二套房新规尽管已出台,但银行在执行时却感到困惑。因此很多银行仍执行“只认贷”的旧政,个别网点则暂停受理房贷。
认贷现在是没有问题的,以前银行就一直是这么做的,但认房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毕竟现在范围内住房登记并未联网,异地认定困难比较大。如果有的人在外地已经买了房,再在上海置业,完全可以不被查到,并获得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优惠。
“已有一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一套房还是二套房?”面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某国有银行个贷部人士表示,尽管二套房认定的新政已经出台,但该行暂没接到上级通知,现有的贷款申请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以家庭为单位、认贷又认房的政策堪称史上最严厉的,不过目前缺少实施细则,银行执行起来难度很大。”某银行个贷部负责人表示,三部门发文中提及了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来核实贷款人的房屋信息,这就涉及了户籍、房屋权属及信贷等多个环节,需要公安、房屋管理局及商业银行等多部门共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不然的话,从银行层面上很难操作。
操作难点四:假离婚银行判定
通知中说,只要购房者名下有一整套房产再买房即算二套。那么对于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各占50%的产权,然后离婚,双方需要再买房的,是否算做二套呢?
对此,政策里并没有明确,那么银行判定贷款客户是否已婚,还要依靠央行的征信系统。而民政系统的婚姻登记信息未与征信系统联网,如果借款人提供的是假的明,银行也无从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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