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限购令、加息、信贷政策等组合拳的持续发威,不但投资客被挤出了市场,就连一些想改善居住条件的购房者、甚至是刚需客户也丧失了买房资格。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人为了买房绞尽脑汁,试图规避政策或者打着政策的擦边球,于是就有了所谓的“曲线购房三十六计”。
购房歪招②
私下协议,只付定金
专家提醒:房价变动易导致毁约
曹女士在一高端楼盘了解到他们正推出了一批精装房源,看了看户型设计和装修标准,曹女士很是满意。可因为限购令,短期内不可能再买房了。而销售人员却告诉曹女士,可以签一份协议,再交20%的房款作为定金,等限购解禁后再签正式合同。如果一年后,限购令仍未松绑,曹女士还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话,那么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定金。曹女士考虑再三,最后还是觉得不妥,没有按销售人员的方式去买房。
高端楼盘由于总价过高,针对的目标买家往往被限购政策拦在了买房门外,一些开发商针对这一情况,纷纷为买家“献计献策”。和部分意向客户达成协议,就是开发商和买家之前签署的并非经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而是一份私下协议,证明该物业已被买家购买,等到限购政策取消之后,双方再签订正式的网上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
专家提醒:买卖双方基于房屋购买关系的权利义务应该以签署的买卖合同为依据。同时,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屋属于不动产一种,在房屋没有过户到买方名下前,按照《物权法》规定房屋还是属于出卖方的。如果卖方不守信,在房价发生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容易发生“一房多卖”现象,出卖方宁可承担原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也不愿意将房屋出卖给最初的购房者。与此相对应,在房价下跌过多时,购房者宁可放弃购房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的情形也会出现。而此时,作为最初的购房者或买房者要保障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则将支出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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