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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管条例听证 五大焦点引发激烈讨论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06-06 08:59

[摘要] 车位“只售不租”对不对?维修基金如何缴,又有谁来管;活期转存定期,可否加入立法?……昨天上午,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举行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来自业委会、物业企业、供水供气企业、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11位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以及50余位旁听人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来源:现代快报

车位“只售不租”对不对?维修基金如何缴,又有谁来管;活期转存定期,可否加入立法?……昨天上午,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举行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来自业委会、物业企业、供水供气企业、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11位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以及50余位旁听人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听证会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12点多,听证陈述人就此次物业管理立法中的五大焦点问题各抒己见,一度引发现场辩论,听证会变成“辩论会”。而旁听人员有的直接举手示意发言,一个接一个问题发问,有的则干脆跑到主席台上直接向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递交自己的建议,希望将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想法纳入到修订草案中去。

修法背景

原有物管条例已施行十多年部分规定已“过时”

到去年底,全省已有物业服务企业4150个,物业管理面积已达9.46亿平方米,约占全省城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的41.47%。全省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近30万人。物业管理类型已从起初的单一住宅房屋管理,逐步扩展到办公、商场、工业区、医院等领域。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是于2001年3月1日起施行的,随着《物权法》颁布实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再修订,以及全省多年来物业管理实践,《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已不再适用。

现场直击

人人有话说 抢不到话筒 就来书面的

听证会开成“激辩会”

昨天的听证会气氛热烈,“现在请旁听代表发言!”主持人高建新话音刚落,旁听代表们已经像小学生抢发言一样高高举起了手,一脸的期待,期望能叫到自己。大家显然也都是有备而来,早就准备好自己的建议稿了。“我知道自己要是在会上说了,回去之后肯定要挨骂!但我还是要说……”来自扬州一家开发公司的销售部主管陶根胜拿出自己的笔记本说,他要把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揭露出来,让立法者注意到。

因为听证陈述人的发言滔滔不绝,拖延了时间,高建新一再提醒旁听代表每人只能问一个问题,可是阻挡不住代表们想发言的欲望,南京市民高先生说,业主最关心的是小区的干净整洁和安全问题,而修订草案中对于违建、环境卫生、房屋质量等都没有提到,建议增加相关条款。“我有两个问题,我们一大家子人分别住在五个小区里,我认为我很有体会。”为了取得发言权,坐在最后面的一名女旁听员干脆站起来说。

因为没抢到话筒,有两名旁听代表干脆直奔主席台,把自己的建议稿放到了高建新面前。还有的人则追着记者跑,给每个记者发一份自己的意见稿。“本人只是列席,没有发言机会,特用文字表达一个公民对《条例》制定的关心,对法制建设的支持。”鼓楼区阳光广场1-5号小区业委会委员郁炯说,这个小区我们是2000年入住的,当时汽车不多,104个车位没有争议地就各有其主了,但随着汽车的增多,矛盾多了,业委会对这个问题也感到棘手,如果有了明确的规范,那么我们就“有法可依”了。

而参加昨天这场听证会的记者们,虽然忙得不可开交,却格外兴奋,“如果听证会都能开成这样,争相发言,有讨论有交锋,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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